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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飞鸟与鱼(1)

那个初秋的早晨,清爽明媚,有浅金色的阳光和悠远的天空。小雅拎着一只皮箱,来向我告别。她垂着眼睛,脸色苍白,乌黑的长发滑下来,遮蔽了她的半边脸颊。她伸手把头发捋在耳后。小雅的手指细长白皙,中指套一个细细的金指环,她全身就这么一件装饰,已经是画龙点睛。即使在最颓废的时候,她也还是优雅的。优雅是要有底子的:不但要秀外慧中,还要有优越的家境做后盾,才能造就千金散尽还复来的从容和大气。小雅偏生就占全了万种风情。她有着周围的女孩子难以望其项背的精致和美丽。

我说:“就这么走了?”她点点头。小政的名字在我的嘴边萦绕数次,终于还是没有吐出来。

然而,送走小雅之后的那个晚上,我只觉得心里空洞洞的,仿佛很想说点什么,然而却最终放弃了找个人聊聊的念头。照例,我在MSN上挂着,状态是离开。这并没有骗人,虽然我坐在电脑前面,然而却心思涣散,完全不能集中注意力做任何事情。

通常,也不会有什么人在这个时候来打搅我,但还是会有例外。比如经常以和我斗嘴为乐的邱草萍,就是一个。她打了一个闪频过来:“干吗呢?天干勿躁,小心火烛。”见我没有反应,她仍然穷追不舍:“恋爱了?相思呢?”我并不讨厌邱草萍,相反很多时候对于她犀利的言辞很是赞赏。邱草萍敏感、敏锐,并且具有相当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我认识邱草萍纯属偶然。作为一个业余写手,偶尔我会响应一下编辑们的征稿。邱草萍有一天读了我的文字,兴致勃勃地前来约稿。在她看来,因为不靠着那点稿费糊口,因此我的文字没有过多的矫情,而且也不用和她讨价还价。

我说:“和你一样,我对所谓伟大而琐碎的爱情,也完全失望。”这句话其实是我照抄她的原版。当初她和我谈到爱情的时候便如是说过。她扔过来一个讽刺的笑脸:“切。我不记得了。我保持高贵的沉默。”爱情是邱草萍的软肋。她每每堕入情网,总是会遍体鳞伤。邱草萍曾经给我看过邱妙津的一段话,基本上算是概括了她的爱情观:

“从前,我相信每个男人一生中在深处都会有一个关于女人的‘原型’,他最爱的就是那个像他‘原型’的女人。虽然我是个女人,但是我深处的‘原型’也是关于女人。一个‘原型’的女人,如高峰冰寒地冻濒死之际升起最美的幻觉般,潜进我的现实又逸出。我相信这就是人生绝美的‘原型’,如此相信四年。花去全部对生命最勇敢也最诚实的大学时代,只相信这件事。”

我心里微微地动了一下。我不记得大学四年,我究竟相信过什么,至少我没有相信过爱情。

倘若说我在这个世界上爱过什么人,那就只能是小雅。小雅是玫瑰,我是她的叶子和刺。都说孪生子长得像,我和小雅偏就不像。她远比我美丽,像晨曦的露珠一样光彩夺目。上帝赋予人类生命,轻轻一点拨,便是千变万化。小雅美而慧,按照造物主的平衡原理,注定一生坎坷。我从生下来就学会很好地保护自己,永远保持清醒头脑。也许,上辈子就是欠了她的,或者是那个爱她的人,做不了她的爱人,跟着她投了胎,和她做了姐妹。她喜欢精致,我喜欢简单。她敏感易伤,我无欲则刚。即使从来所有的注目都是她的,我也还是没法妒嫉她一分。我从来认为简单是一种赐福。我看得见小雅人前的光彩,也看得见她人后的脆弱。

看见小政的霎那,我已经知道小雅在劫难逃。小雅说,她爱上小政,是在雍和宫。那时候,她站在欢喜佛面前,端详的却是佛旁边的挂画。那是用无数的丝缎堆成的如来。小政站在她的身后,她的发丝拂过他的脸颊,带着轻微的触痒。他不自觉地拉住了她的手,佛祖依然拈花微笑,仿佛默许这一段出世的情缘。他的掌心温暖而干燥,手指和她的一样细长。他曾经仔细端详过她的手:“你的手真好看。”他把自己的左手掌摊开,手心里一颗黑点,那是小时候铅笔刺穿手掌留下的。她看看自己的左手,几乎在相同的位置,也有那样的黑点,也是小时候铅笔刺的。两个人相视而笑,可是她心里面有种异样的感觉袭上心头。小雅说,她明白他为什么会爱她,但是不明白为什么她会爱上他。是的,是他先动了心,可是她虽然知道这盘棋从开始就是已定的败局,还是陪他下。这个陪字如同舍命,已经将自己出卖给一个并不坚决的同盟。注定,他会出卖她。起初没有逃,最后肯定会被逼到墙角。从绝望中衍生出来的爱情,注定是残酷、封闭、错乱而折磨的。

因此,当邱草萍和我讲述爱情的悲欢离合之时,我其实已经百毒不侵,冷静犀利,这点着实令她吃惊。后来,邱草萍也有难过的时候,但是她更懒得和我说,因为害怕我的犀利剥除她最后一点幻想。偶尔软弱,她总不愿意展现:“我那点破事,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她的软弱,也还是爱情。我的软肋,却是小雅,因为我时时刻刻地总是担心她受伤。只是,我们都已经失去倾诉的愿望。

邱草萍告诉我,她有个做出版经纪人的朋友看了我的文章,准备约我写一篇爱情小说。“小说?”我发了一个疑问的表情给她:“我充其量也就写写散文,小说,具体地说爱情小说,其实和我无缘。”邱草萍不置可否,但是也并不穷追不舍:“嗯,这样吧,明天下午我们在中环广场的那个小咖啡馆见,记得把我借给你的《鳄鱼手记》带上。”

我漫不经心地答应了她。《鳄鱼手记》是邱妙津的代表作。邱妙津是个拉拉,因为不能逃脱爱情而最终选择了不归路。我一直不大看得懂邱妙津所描写的那些令人生死相许的强烈感情。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她的文字。我坐在中环广场的咖啡店等邱草萍的时候,顺手又翻了翻她的文字。邱妙津如是说:水伶继续在我心中,像一座水滴的钟摆,从记忆深谷的跫音,荡到现实杂遝的敲击声,再荡进马耶幻境,万籁俱寂……她的感受真切。因为她至死也是爱着那个女人的。文字一旦有了爱的浸染,立刻就熠熠生辉。

邱妙津死得早,我不知道她用一把匕首插进胸膛的时候需要怎样的勇气。但是她文字里的丰富几乎把我全部的信心榨干。才华横溢其实是一种折磨,和女人的美貌一样经不起岁月的消磨。我的人生太平常,我的性取向正常,没有跌宕起伏的感情折磨。我的想象力荒废贫瘠。这注定我只能是个文字的观望者。文人才尽,还可以说江南柳老,沈园花落。犹然带着点可以炫耀的资本。我偏偏连一叶知秋的敏感都没有。

下午的阳光很好,我坐在靠窗的位置,被暖暖的阳光照得有点昏昏欲睡。有个人突然坐到我对面:“嗨,对不起打扰了。请问你是杰西卡?”我一惊,在这个相对陌生的城市,鲜少有人知道我的英文名字,何况这个悦耳的男声竟然说的是标准的美式英语。我从《鳄鱼手记》上抬起头,看到一张轮廓分明的脸,单眼皮,但是眼睑很长。他冲我笑了一下:“邱草萍说可以在这里找到你,暗语就是《鳄鱼手记》。我来了半天了,也只有你一个人,捧着一本书头也不抬地看,不用《鳄鱼手记》也能找得到。”

“你是……”

“我就是那个约你写作的出版经纪人,认识一下,Jerry。”

我打量了一下这个高大的男人,他在这个已经有了凉意的秋天,仍然穿着短袖T恤衫,体格健壮而且刻意地昭显自己紧实的肌肉,更重要的是,他刚才的几句英文丝毫没有口音,九成不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同胞。

“你约的是爱情小说?我从来没有写过。”我一口回绝,心里暗恨中了邱草萍的道,她弄了一场很像“blind date(相亲)”的形式,不知道是不是刻意地报复我对她那些伟大而琐碎的爱情的嘲讽。

对面的男人,唇边浮现一丝调侃的笑容,露出雪白的牙齿。他挑起一道眉毛看我,额头皱出浅浅的横纹,说:“我看过你的文章,写得不错。爱情小说对你应该只是小菜。就算你没有爱过,但是没吃过猪肉,原来也没见过猪跑?”口气带点挖苦,眼神里满是征服的欲望,等着我气急败坏。他的中文好到连俚语也能运用自如。即便如此,其实已经外黄内白,是个香蕉人。

“是啊。”我说:“我写不出。”理直气壮。我真的写不出。关于爱情,我已经无话可说。语毕,小雅的脸像被泪水洇过的照片,模糊而又清晰地浮上来。视野虚浮,还有另一个影子,摆脱不掉。第一次看见他,是和小雅在一起。他说:“我叫小政。”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秀美的男孩子。迎着阳光的时候,他微翘的嘴角和微凹的眼睛,带着一种凛然的冷淡。背光的时候,他脸上的线条则温顺柔和。这样的明暗对比,几乎让人难以判断,但是他根本不容别人看清楚,就已经令人眼花缭乱。他的眼睛一直追随着小雅,躲闪,然而渴望。小政散漫,总是借口良多,喜欢挥霍青春和精力,可是又烦恼种种。并非没有历过风尘,但是仍然是一树青涩的果子。他的挥霍也是本钱,年轻人的那种轻狂,浮躁,现代,有时又少年情怯。可是他却如春天的夹道树一样翠绿清新。他仿佛永远没有烦心事。对于爱情,他并不考虑。对于喜欢他的女孩子,纠缠得紧了,他便厌倦。他声称自己是不会哄女孩子的,而且决不会改变。可是他虚张声势的样子其实泄露的正是他的弱点。他不是不会哄,他只是不愿意而已。

Jerry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出版经纪人。他从小生长在美国,虽然中文说得相当纯熟,而且可以相当领略中国文字的美感,可是却从未踏足过中国半步。一年前,他来到这个似乎距离他很遥远的国度来寻根,顺便就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过起了SOHO生活。但是他却并不是完全典型的ABC。他向往上海的小笼包和排骨年糕不亚于任何一个久居海外的华人,而他的中文无论读写听说都极其纯熟。这让我时时忘记他是个香蕉人。后来他认识了邱草萍,而后又从邱草萍那里看到了我的文字。

Jerry说见面前,他颇花了一段时间来了解我,主要是通过我的文字。他说,文字最容易泄露人的内心,掩饰得再巧妙的东西也往往会被发现。然后,他断定:“你没有爱过任何人,因为你的文字里面没有出现过任何有关爱的记忆。”我对他的推断嗤之以鼻,但是也并不否认。

不论我怎样推脱和冷淡,Jerry就像一帖膏药一样粘上了我。他加了我的MSN,不时在适当和不适当的时候窜出来和我聊天。当然,更多的是,他喜欢猜测我的个性和心态,每每都被我当头棒喝。但是他依然不依不饶,越挫越勇。到后来,虽然话题已经偏离了他想要约稿的小说,但是却也渐渐地减轻了我对他的警惕。口舌官司打了很久。有一天,他突然邀我出去,我当然没答应,不过,这反倒让他觉得很有趣。就这样我和他之间这种莫名其妙的纠缠一直延续了下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经常斗嘴的缘故,他的名字让我想起“猫和老鼠”。TOM猫和Jerry鼠,小老鼠总是运气极好,反败为胜。Jerry当然不是老鼠,他只能是猫。猫捉老鼠,当然要玩个痛快再捉。但是我也不是老鼠,我没有小老鼠的好运气和机灵乖巧。即便我做出束手就擒的样子,猫仍然认定我是一只狡猾的鼠,布满重重的陷阱和机关。

这周五,我所在公司的中国分部在一个私人会所举办酒会。虽然常常往返于中美之间,但是中国分公司的酒会我还是第一次参加,不知道是不是像美国人那样讲究dressing code(着装)。后来我决定入乡随俗,穿一件略为收腰身的锦缎小礼服,这件礼服是无论怎样都不会失手的黑色,式样十分简洁,没有过多的装饰和累赘。我在镜子里照了照,对于这件衣服带给我的一种隐约的性感十分满意。我选择的唯一装饰,就是在耳朵上戴了一副南洋黑珍珠耳环,不懂行的人,根本看不出这副耳环的名贵。这么想着,我觉得自己还真有点矫情,仿佛这身打扮是特别给谁看的一样,可是我明知道在这个酒会上,我不会遇到什么有趣的或者吸引我的人。

尽管如此,当我在公司的酒会上突然看到Jerry的时候,还是大吃了一惊。我是个特立独行的人,虽然表面上十分随和,骨子里却是一个很挑剔的人。因此在我的朋友里面,只有邱草萍知道我除了是个商业主管,还喜欢写字。因此尽管Jerry做出一副和我偶遇的态度,我仍然感觉他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隔着几个人向我举杯示意,我点了点头算作回礼。他来了精神,穿过人群朝我走过来。那时,我正和几个公司的同事交谈甚欢。时下流行洋名,中文的名字再怎样具有写意之美,也抵不过洋文带来的时尚感。这个私人会所里所有的酒都有好听的名字,鸡尾酒现在好听的洋名是马蒂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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