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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驳《说儒》(2)

晋侯是晋襄公,“三行”之作是由他创始的。荀林父是最初的中行将,因而他便博得了“中行”的称号,宣公十四年的传文称他为中行桓子。他的子孙,后来也就有了中行氏的一族。发现了这个典故,回头去看那些爻辞,不是可以迎刃而解了吗?尤其《泰》九二的“朋亡,得尚(当)于中行”,我看,那明明说的是文公七年先蔑奔秦的事。那年晋襄公死了,晋人先遣先蔑士会到秦国去迎接公子雍,以为襄公的后嗣。但到秦国派着兵把人送到令狐的时候,晋人却变了卦,出其不意地给秦兵一个邀击,把秦兵打败了,弄得先蔑士会都不得不向秦国亡命。《左传》上说:

戊子,败秦师于令狐,至于瓠首。己丑,先蔑奔秦,士会从之。先蔑之使也,荀林父止之曰:“夫人太子犹在而外求君,此必不行。子以疾辞,若何?不然,将及。摄卿以往,可也,何必子?同官为寮,吾尝同寮,敢不尽心乎?”弗听。为赋《板》之三章,又弗听。及亡,荀伯尽送其帑及其器用财贿于秦,曰:“为同寮故也。”

同寮亡命,岂不就是“朋亡”?“荀伯尽送其帑及其器用财贿于秦,”岂不就是“得当于中行”?亡与行是押着韵的。想来这简单的两句大约是当时的口碑,口碑流传既久,往往会和那故事的母胎脱离而成为纯粹的格言。编《周易》的人恐怕也只是当成一些格言在采纳的吧?因为“中行”两个字与中庸同义,故尔一收便收到了五项。《周易》爻辞中像这样明明白白地收入了春秋中叶的晋事,那年代也就可想而知了。要之,《周易》是后起的,事实上连孔子本人也没有见过。《论语》上有“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的话,这是孔子和《易经》发生关系的唯一出处,但那个“易”字是有点蹊跷的。据陆德明《音义》,“易”字《鲁论》作“亦”,可见那原文本是“加我数年,五十以学,亦可以无大过矣”,是后世的《易》学家把它改了的。汉时《高彪碑》有“恬虚守约,五十以”的两句,正是根据的《鲁论》。

五论《正考父鼎铭》之不足据

《正考父鼎铭》在《说儒》中也返返复复地见了四五次,不用说也是胡适所根据的重要资料之一,但不幸这个资料更加不可靠。我在四年前曾做过一篇《正考父鼎铭辨伪》。登在《东方杂志》上。文章发表后,我自己却尚未见到,原因是《东方杂志》在日本是禁止输入的,这倒不知道是为了什么缘故。但那篇旧作也还有不周到的地方,我现在要把那辨伪工作,重新在这儿整理一次。

《正考父鼎铭》不仅见于《左传》昭公七年,同时在《史记》的《孔子世家》里面也有。现在且把那两项文字来对比一下。

〔《左传》〕

九月,公至自楚,孟僖子病不能相礼,乃讲学之。苟能礼者,从之。及其将死也,召其大夫曰:“礼,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

吾闻将有达者曰孔丘,圣人之后也,而灭于宋。其祖弗父何以有宋而授厉公。及正考父,佐戴、武、宣,三命兹益共。故其《鼎铭》云:‘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亦莫余敢侮。于是,粥于是,以餬余口。’其共也如是。臧孙纥有言曰:‘圣人有明德者,若不当世,其后必有达人。’今其将在孔丘乎?我若获没,必属说与何忌于夫子,使事之,而学礼焉,以定其位。”

故孟懿子与南宫敬叔师事仲尼。仲尼曰:“能补过者,君子也。”诗曰:“君子是则是效。”孟僖子可则效已矣。

〔《史记》〕

孔子年十七,鲁大夫孟厘子病且死,戒其后嗣懿子曰:

“孔丘,圣人之后,灭于宋。其祖弗父何,始有宋而嗣让厉公。及正考父佐戴、武、宣公,三命兹益恭。故《鼎铭》云:‘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亦莫敢余侮。于是,粥于是,以餬余口。’其恭如是。

吾闻‘圣人之后,虽不当世,必有达者’。今孔丘年少好礼,其达者欤?吾即没,若必师之。”

及厘子卒,懿子与鲁人南宫敬叔往学礼焉。

在一首一尾上有相当显著的差异,尤其在开头处。《史记索隐》的作者早就见到了这一点,他说:“昭七年《左传》云:‘孟僖子病不能相礼,乃讲学之,及其将死,召大夫’云云,按谓‘病’者不能相礼为病,非疾困之谓也。至二十四年僖子卒,贾逵云:‘仲尼时年三十五矣。’是此文误也。”小司马是以《史记》为“误”,但在我看来觉得有点冤枉。太史公尽管冒失,怎么会至于连一个“病”字都看不懂?而且他说“病且死”者,是说孟厘子病危有将死之虞而实未即死,特遗嘱是那时候留下来的。如照《左传》的说法,是到十七年后将死时的说话,到那时孟懿子已经成人,何以还要把他属之于大夫?孔子已经是相当的“达人”,何以还要预言其将达?这些已经就有点毛病的,而那一首一尾的添加尤其着了痕迹。本来在春秋当时“相礼”的事是有儒者专业的,“不能相礼”并不足为“病”。孟僖子既“病”自己的“不能相礼”而教子弟师事孔子,许孔子为未来的达人,孔子也就称赞孟僖子是能够补过的“君子”。像这样岂不是在互相标榜吗?所以据我看来,我觉得《左传》的文字显然是刘歆玩的把戏,是他把《史记》的记载添改了一下,在编《左传》时使用了的。然而就是《史记》的记载也依然有问题。《史记》中两见正考父,另一处见于《宋世家》的后序,那里说:“襄公之时修行仁义,欲为盟主,其大夫正考父美之。故追道契、汤、高宗,殷所以兴,作《商颂》。”但两处的年代却相隔了一百多年,这儿又是一个大缝隙。要弥补这个缝隙,须得从《诗》之今古文家说说起。

原来《诗》说有三派,有《鲁诗》、《韩诗》、《毛诗》。《鲁》、《韩》先进,是今文家,《毛诗》后起,是古文家。司马迁是采用《鲁诗》说的;他那《商颂》的制作时代与作者说,自然是本诸《鲁诗》。《史记集解》言:“《韩诗》,《商颂》章句亦美襄公。”又《后汉书·曹褒传》注引《韩诗·薛君章句》说:“正考父孔子之先也,作《商颂》十二篇。”据此可见《韩诗》也认为《商颂》乃正考父所作,而正考父乃襄公时人。《鲁》、《韩》两家完全是一致的。独于后起的《毛诗》却生出了异议。《毛诗序》说:

微子至于戴公,其间礼乐废坏,有正考甫者得《商颂》十二篇于周之大师,以《那》为首。

这却把正考父认为戴公时人,而认《商颂》为商之遗诗。这异说自然也有根据,前者便是《左传》的“及正考父,佐戴、武、宣”,后者则出自《国语》“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大师,以《那》为首”(《鲁语》闵马父言)。但这《左传》和《国语》,其实是一套,同是经过刘歆玩过把戏的东西,而刘歆是古文家的宗主。说到这儿,我们总可以恍然大悟了吧。便是《左传》昭七年文是刘歆的造作固不用说,便是《史记·孔子世家》中的关于正考父的那一段,明明也是经过刘歆窜改的。尤其是那鼎铭,我确实地找着了它的家婆屋。那文字的前半是剽窃《庄子》,后半是摹仿《檀弓》。

正考父一命而伛,再命而偻,三命而俯,循墙而走。孰敢不轨?如而夫者一命而吕巨,再命而于车上舞,三命而名诸父。孰协唐、许?

这是《庄子·列御寇篇》上的一节,本是有韵的文章,是否庄子亲笔虽不敢断言,总得是先秦文字。看这叙正考父“三命兹益恭”的情形,本来是第三者的客观描写。而“孰敢不轨”一句也是第三者的批评。全节的大意是说像正考父那样的谦恭,世间上谁还敢为不轨?但像那位尊驾(“如而夫”)的那样高傲,谁还想媲美唐尧、许由?这是尽情尽理的。但这前半被刘歆剽窃去作为正考父的《鼎铭》,便成了正考父的自画自赞,而把“孰敢不轨”改为“亦莫余敢侮”,竟直倨傲到万分了。还有呢,《庄子》的原文本是“一命而伛,再命而偻”。伛与偻,是“伛偻”这个联绵字的析用。伛偻或作痀偻,又或作曲偻,今人言驼背也。此外,如车弓曰枸篓(见《方言》),地之隆起处曰欧(见《史记·滑稽列传》),人苦作而弓背曰劬劳,又作拘录或录(见《荀子》),都是一语之转,但都先伛而后偻。一落到刘歆手里,却变成了先偻而后伛。这分明是他的记忆绞了线。《左传》是这样,《史记》也是这样,正足证明是出于一人之手。

《鼎铭》的前半已经弄得那么可笑,而后半也同样的可笑。粥是今人所谓稀饭,但古人铸鼎是以盛牲牢鱼鳖,并不是拿来煮稀饭的。古之人“钟鸣鼎食”比较起现在的奏军乐而吃西餐,觉得还要神气。自然,拿沙锅煮稀饭,今之乞丐为之,古亦宜然。正考父既以“三朝元老”铸鼎铭勋,而曰“于是,粥于是,以餬余口”——我过的是和讨口子一样的生活,拿鼎来煮稀饭吃的呀!这岂不是一位假道学?口气倒很有点张老之风,要说不是出于摹仿,我有点碍难相信。

《檀弓》有云:

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张老曰:“美哉轮焉,美哉奂焉!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君子谓之善颂善祷。

刘歆不仅伪造了鼎铭,而且还伪造了史实。《庄子》所载的正考父三命本来并没有说是三朝之命,在一朝而受三命乃至三命以上,都是可能的。然而刘歆却把它解作三朝之命,而造出了“佐戴、武、宣”的史实出来,与今文家说大抬其杠子,弄得我们标榜考证的胡适博士也为所蒙蔽了,真真是误人不浅。

但正考父尽管是宋襄公时人,《鼎铭》也尽管是伪,而他那“三命兹益恭”的态度,既见于《庄子》,则胡适要用来证明“柔慈为殷人在亡国状态下养成的一种遗风”,仍然说得过去的,只消把年代改晚一点好了。然而可惜,这正考父是宋国的贵族,历代都只在宋国作大官,而宋国又是殷代遗民所聚集成的国,他在这儿就要充分地谦恭,并不足以解为奴性。假使他是出仕于鲁周或齐晋,那就方便得多了。何况他所作的《商颂》,那格调的雄壮,音韵的洪朗,实在也并不懦弱。更何况他的先人中有“十年而十一战”的孔父嘉,他的同国人里面有勇名啧啧的南宫万,足以令人想到这些遗民实在是有点“顽”的。柔慈云乎哉!奴性云乎哉!

六《玄鸟》并非预言诗

《说儒》的另一个主要论据是把《商颂》的《玄鸟篇》解为预言诗。胡适告诉我们说:

我们试撇开一切旧说,来重读《商颂》的《玄鸟篇》:“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武丁孙子——武王靡不胜。龙旂十乘,大糦是承。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四海来假。来假祁祁,景员维河。殷受命咸宜,百禄是何。”此诗旧说以为祀高宗的诗。但旧说总无法解释诗中的“武丁孙子”,也不能解释那“武丁孙子”的“武王”。郑玄解作“高宗之孙子有武功有王德于天下者,无所不胜服”。朱熹说:“武王,汤号,而其后世亦以自称也。言武丁孙子,今袭汤号者,其武无所不胜。”这是谁呢?殷自武丁以后,国力渐衰,史书所载,已无有一个无所不胜服的“武王”了。

这样断定之后,接着又说:

我看此诗乃是一种预言:先述那“正域彼四方”的武汤,次预言一个“肇域彼四海”的“武丁孙子——武王”。

于是又把“大糦”改为“大()”,说“这个未来的‘武王’能无所不胜,能用‘十乘’的薄弱武力,而承担‘大’,能从千里的邦畿而开国至于四海。这就是殷民族悬想的中兴英雄”。接着搭上了《左传》昭七年的孟僖子的话,更搭上了孟子的“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的话,于是乎这“悬记”,就和犹太民族的“弥赛亚”预言之应中到耶酥身上的一样,便应中到孔子身上来了。牵强附会得太不成话了!

是的,“武丁孙子——武王靡不胜”,照旧说,的确是有点费解。因为“武王”本是汤号,如何反成了武丁的孙子呢?故尔清代的王引之在他的《经义述闻》里也就把这诗改了一下,把两个“武丁”改成“武王”,把“武王”改成“武丁”。那样的改法,说是说得过去的,可惜没有证据。其实那诗何须乎改字呢?自来的注家没有把它弄得清爽的,只是读法没有弄得清爽罢了。中国的旧时诗文不加标点,实在是一种害人的东西,然如标点加错了,就像这“武丁孙子——武王靡不胜”一样,依然是害人。不嫌重复,让我也把那中间的几句标点一下吧。

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武丁孙子。(之部)武王靡不胜,龙旂十乘,大糦是承。(蒸部)……

这样一来,想无须乎再要我加些注释了吧?武王就是上面的武汤,所以说是“肇域彼四海”,肇者始也。前既咏武汤,后又咏武王者,和《长发》是一样的格调,所谓低徊返复,一唱三叹。照我这样地标点,自然是“丁”也不用改,“王”也不用改,“糦”也不用改,胡适的预言说可以还给犹太的“法利赛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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