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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玉垒浮云变古今

仇鸾字伯翔。出身将家,封咸宁候。

先辈乃是平定安化王之乱的大将军仇钺。

仇钺死后,仇鸾接替了爵位,镇守边防。

嘉靖二十七年,仇鸾被以阻挠军务的罪责为三边总督曾铣所劾,革职逮问。无能且胆小的仇鸾便投靠了严嵩,认严嵩为父,得到重用,构陷曾铣惨死。

嘉靖二十九年,发生“庚戌之乱”,蒙古鞑子大举南侵,明军抵敌不住,全军溃败,一番混战,总兵张达战死,大同向朝廷告急,急需委任新的大同总兵,带领边关将士抗击北虏。

大同总兵在三边军防之中,是一个级别很高的官阶,仅次于三边总督,相当于边防军司令。

可若在寻常时候,能够补到这个官,便是祖坟冒青烟,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可在这个北虏进犯的特殊时期,满朝武将无人敢去。眼下蒙古人鞑子还在大同城外,能打退敌人,未必有功,但如果不幸丢了重镇大同,则必死无疑。

况且刀剑无眼,身为总兵殉国,也不过得到了一个好名声,留下孤儿寡母,受尽外人白眼。

说白了就是个烂差事,没有人想去,可在此时,严嵩却站了出来,推举了他的义子仇鸾为大同总兵。

说实话,严嵩在推举仇鸾的时候,本是想着给他机会,想他仇鸾本是名将之后,就算不如三边总督曾铣,那也差不到哪去。所以他推荐仇鸾,是希望将边防军事握在自己手中。

可万万没有想到,仇鸾干了多年的武将,却连武功也不会。听说义父严嵩推荐了自己,硬着头皮,不得不上。

而嘉靖还是十分开心的,在众人都萎缩不前时,仇鸾站了出来,当下命仇鸾为任平虏大将军,迎战鞑靼俺答军。

说来仇鸾这位仁兄真的不是一点半点的幸运,等他到了大同时,俺答大军已经抢完东西回家哄老婆去了。

那么敌军既退,他仇鸾没有战功,这可怎么办?

没有战功他就不能升官,不能升官他到何处发财?

于是仇鸾先生发扬无中生有的精神,又讳败冒功,传至朝廷,嘉靖帝大喜,加仇鸾至太子太保,深受宠信,命他镇守甘肃,大同两边军防长官。

军务加身,一时风光。

可是无奈,仇鸾实在不是那块料。守甘肃,玩忽职守,守大同,要靠跟俺答谈判,才能固守边防。

十多年下来,大同边防百姓已经饿殍千里,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而仇鸾却是一次次冒领战功,让嘉靖一度认为,只有仇鸾在,北虏便可平定,他就可以安安心心的炼丹升仙了。

于是仇鸾自“庚戍之变”后,开始了集万千恩宠于一身的光辉时代,他一度被封为太子太保,大将军,封咸宁侯。皇帝也十分信任他。

可风光无限的仇鸾却越发骄横,连义父严嵩也不放在眼里,见到他竟敢呼来喝去。

这是严嵩万万没有想到的,他可以说是肠子都悔青了,万万没想到这头白眼狼竟反咬一口,但此人正当红,他无论如何也惹不起,只得忍气吞声。

仕途就是这样,有人红,就要有人受气。仕途场上也没用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不过旬月之前,仇鸾为了一劳永逸的解决俺答问题,他居然向朝廷提出了马市的建议。

所谓马市,就是明朝给俺答货物,俺答给明朝马匹,这样的交易远在唐朝时候就存在,看上去很公平,但前提是,公平永远建立于实力之上!

没有相对的实力,公平就是一句笑谈。

因为仇鸾没有实力,大明边防没有实力,所以俺答随便给了几匹烂马,就敢狮子大开口,索要众多货物,如果仇鸾不给,那么……那么俺答就打你,而仇鸾也只能被人打落门牙,往肚里吞。屁也不敢放一个。

仇鸾本是心想,就当自己吃亏了,老妈不是常说吗,吃亏是一种福气!

可见这仇鸾没有神一般的谋略,却拥有猪一般的脑子。

而更让他始料不及的是,俺答大大没有受过中华的良好教育,也不懂得诚信,拿了货物,该抢的还去抢。

用俺答小王子的话来说:兄弟们,给老子去抢钱,抢酒,抢女人!

边界便越来越乱,财物越丢越多,局势已经到了无法控制的局面,仇鸾急火攻心,得了重病,不得不回京修养。兵部侍郎蒋应奎奉命暂时执掌大将军印,可仇鸾居然还拖着迟迟不交出军印,想着自己病好了,还给回去继续捞。

是夜,京城。

大将军府邸。

宽敞的书房内,烛光幢幢,唐三彩的马匹,借着火光映出异色流光。

仇鸾喜欢的不得了,梦想着自己病好了,赶快回到大同,便又可以收到多些这样的财物。

深夜,鸡鸣狗吠突然响起。

只见夜色中,一阵马蹄从皇城大道之上传来,由远及近,显得十分焦急。

“踏踏”的马蹄声,乱人心弦。

倏地,昏昏黑幕,一道寒光乍现,从远而近,只见明光铠甲染血的边防将军,策马扬鞭,狂奔而来。

而今夜雾气极重,寒光铠甲上凝固的鲜血,又稀释滴落了。

“律律……”将军府衙门前,染血小将紧急拉拢马头。

顿时,“嘶”的一声萧萧马鸣,惊醒睡梦中的无数百姓,点亮起了万家灯火。

只是那战马依旧在原地打着圈子,重重的喷着鼻啧,吞吐白雾,只是泪水打湿了粘连血痂的睫毛,马蹄上滴下的居然是浸透马鬃的鲜血。

噗的一震,战马四肢僵硬直挺挺的倒下了,血水混着雨水,四溅了一片,在地上晕开绯红的血渍。

它终究是完成了使命,只是一声哀鸣,似在诉说不甘。

而随着这声哀鸣,马上小将险些跌落在地,他只是看了一眼伴随自己征战多年的战马,抬起沉重的手,合上了它被鲜血凝固的眼皮,便转身走了。他不能感伤,他还有要紧事要办,他远奔万里,从大同前来,就是为了送一份紧急军情——俺答大军血洗了大同三县十六堡。

老管家睡眼惺忪,一开府门,一股血腥,作呕的直冲他鼻孔,让他的睡意瞬间消失在九霄云外。

副将赵松顾不得脸上是血还是汗,将腰间斩马刀一别,匆匆跑向了仇鸾的书房。

十万火急,外虏犯国!

此刻仇鸾正要搂着美娇娘做传宗接代的大事情,才脱了裤子,就听门外一声低沉大喝:“将军,大事不好了,俺答……俺答血洗了大同边防十六铺!”

仇鸾手上的动作僵硬起来,急忙提起了裤子。

老话说得好,泥人还有三分火呢,更何况是堂堂一国大将军!

老子虽说是怂了一些,但你俺答也欺负老子太甚了!

“狗屁的俺答,我杀光你们全家!”

仇大将军一怒之下,连他最喜欢的唐三彩都摔在了地上,听个脆响。显然他是动了真怒了。

下一秒可想而知,定是发兵十万,血洗俺答大营,兵锋所指,大明军旗一望无尽!

可是,恰恰相反。

仇鸾如同泄了气的皮球,软了下去,只是拿过副将的军报,随手扔在一边,便埋头大哭了起来。

“你们太欺负人了!不带你们这样玩得!”

一夜无语,爱上西楼,爱上西楼,有人相思,有人强说愁。

~~~~~~~~~~~~~~~~~~~~~~~~

大明王朝的帝都,从永乐大帝迁都以来,这座城市,便以天子守国门的信念,在风雨中矗立了五百多年。

也正是这座城市见证了太多的背地里的血雨腥风,见证了数代帝王的山河大梦,又见证了多少臣子的挥斥方遒。

清晨。

春雨碧云,山色晴空。酒螺红,莼羹梦,翠禽枝上消魂。

夏慕牵着马匹,带着小弟罗克敌,侍女阿桑,风尘仆仆的来到了大明王朝的帝都。

如果说兴化是十里荷花,豪奢遍地。那这座帝都便是东风千树,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

只瞧中直线上尽是鳞次栉比的商铺,绿瓦碧甍的高楼,市潮如雨,一望无尽。

远方地平尽头,一座巍峨的宫殿,隐隐拔地而起,黄瓦红墙,映着夏慕的双眼,那里是象征着权力的最中心——大明帝宫。

而现在的北京,远不是二十一世纪的北京。

夏慕看惯了北京的高楼大厦,可回过头再看看数百年前的北京,他更是瞬间无语凝咽,只吐出一句:

“壮哉大明!”

虽是短短的一句话,却仿佛蕴含了太多强烈的感情,没有办法宣泄,短短四个字,看似平静,实则却是潮水汹涌,瞬间淹没了夏慕的胸腔,转而倾覆。

一旁阿桑打理行囊,拿出手帕给夏慕清洗脸上的尘土。

夏慕则看向四处张望的罗克敌,见他手臂上的伤差不多要好了。这半个月的赶路,三人是风餐露宿,饥一顿饱一顿,没被山匪杀死,也差点被野狼吃掉。

这个年代路上也没有交警叔叔给你保驾护航,更没有D字头快速列车,全靠两条大粗腿走天下。

夏慕一路赶来,是感慨颇多。

“克敌,你去找一家酒楼,我们先好好吃一顿。”夏慕从阿桑那里要来三两碎银子,交给了罗克敌。

“得令!”罗克敌欢喜的一声,直奔着远处酒香飘飘的牌坊楼子去了。

就在夏慕要找个路人问问徐阶府邸何处时,远处突然喧哗起来,一阵鸡飞狗跳。

夏慕眉头一皱,只见一衣衫褴褛,脸色蜡黄的半大小子,手里死死攥着一绣着牡丹荷花的荷包,跌步大跑。

而那少年样子,让他不禁双眼一凝,眉宇却皱了起来。

只见那小子一身破烂着装,显然道出了他的身份,不是乞丐也差不远了,家境定是穷苦,而他手中荷包却甚是精美,出自江南绢绣,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东西,而那荷包鼓鼓,显然里面银子不少。

但那小子眼神清明,却带着丝丝惊慌,一看就是第一次抢人家东西,而他腿脚受伤,鲜血淋漓,手臂还有伤疤,显然是做工时留下。

不多时,夏慕已经看透了一切,这小子抢银子必是有着不得已的苦衷。

小狗子一路惊慌,撞翻了数人,心情喜出望外,有了这钱,娘的病就能好了。

可是才一抬头,他却面如灰色,眼神惊恐,只见前方站立一俊朗少年,而让他恐惧的却是少年的衣服以及腰间佩戴的长刀。

“飞……飞鱼服……绣……绣春刀?”骇得他声音都出现了颤抖。

大明锦衣卫的诏狱,天下谁人不闻之惊魂,见之丧胆。

就在夏慕要动手时,后方却是传来娇喘:“你,你别跑了!”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命运,命运注定的人,千里之外也能相见。

夏慕与徐熙怡在人群中第一眼相见时,两人的眼中便没有了大千世界,只剩下彼此的身影。

他目如朗星,目光澹澹。她风姿绰约,秀发飘飘。

没有人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总有一见钟情,总会有一个人,在你看见第一眼时,给你惊艳的感觉。

而夏慕对徐熙怡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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