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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血字的研究(11)

约翰·费瑞厄现在像换了个人似的振奋起来,他知道来了救星。他一把握住了年轻人粗壮的手,由衷地感谢说:“你真让我感到骄傲。除了你,没人愿意来帮助我们。”年轻人回答说:“您说的没错,老人家,我很尊敬您,但如果是您一个人的事,我在插手这件棘手的事前要三思而行的。但为了能和露茜远走高飞,我在所不惜,让犹他州姓侯伯的从此绝迹。”

“现在怎么办呢?”“明天就是最后期限了,除非今晚就动身,否则就来不及了。我把一头骡子和两匹马放在鹰谷那里等着。您有多少钱?”“两千块金洋和五千元纸币。”“足够了。我这儿还有一些,凑在一起。咱们必须穿过大山到卡森城去。去叫醒露茜。好在屋子里没有仆人。”

老人去叫女儿时,侯伯就把能够找到的吃的东西打成包,又用瓷瓶装了水:经验告诉他,山中水井很少,间距也很远。他刚收拾好,老人和他女儿便穿戴好准备动身了。这对久别的恋人只进行了一会儿短暂而亲热的问候,因为时间紧迫,分秒必争,还有许多事要做。“咱们必须马上出发,”杰菲逊·侯伯低沉而又坚决地说,如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一样果决,“前后出口都被人把守住了。但要加倍小心,还是能从窗子出去,然后穿过田野。上了大路很快就会到鹰谷,在那里骑上马。天亮以前,就能走过一半的山路了。”费瑞厄问道:“要是有人拦截,那该怎么办?”侯伯在衣襟下露出的左轮手枪上拍了拍,狞笑着说:“有这伙计,至少能解决些问题。”

屋里一片漆黑。老人在黑暗中向外望去,看着这片曾属于他的土地。就要诀别了,他简直难舍难分,但一想到女儿的幸福和清白,他即便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了。远处的树林与田野一片温馨宁静。但谁也想像不出这是一群杀人恶魔的出没地。年轻人的紧张苍白的脸无一不暗示他对身边的险情一清二楚。

费瑞厄手里紧紧抓着钱袋,侯伯带上些许干粮和水,露茜提着一个装有她心爱之物的小包。他们慢慢地、慢慢地,异常轻微地打开窗子。等到乌云增加了浓重的夜色,他们才接连越窗而出,屏息凝气,小心翼翼地穿过花园,隐藏在篱垣暗处,并沿着篱垣走向通往麦田的缺口。刚到缺口,侯伯猛然拉住父女两人,躲到阴暗处,潜伏起来。所有人都吓得浑身发抖。侯伯久经磨炼的耳力像山猫一样敏锐。他们伏下不久,就听见几步开外的一声猫头鹰的悲鸣,同时,在不远处有回应声。然后在他们所开的缺口处隐约出现一个人影,暗处又走来一个人影。“明天半夜,怪鸱叫过三声后下手解决他们。”第一个人说,看来他是头儿。

另一个答道:“明白了,用不用告诉垂伯兄弟?”“告诉他,让他通知其他人。九到七!”“七到五!”另一个接着说。于是,这两个人分道离去。最后的两句话,显然是一种暗号。他们刚走远,侯伯立即起身,拉着同伴穿过缺口,以最快速度穿越麦田。这时,露茜已经体力不支了,他只好半拉半拖着她跑。“快!快!”他气喘吁吁地催促着,“警戒线已经过了。速度就是生命,快跑!”

上了大道,他们的速度就更快了。路上,他们碰到过一回人,于是马上躲进麦地。将要到城边时,侯伯又拐进一条山间小径,夜色衬托下,两座大山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他们所走的狭道便是鹰谷,马匹就等在那里。侯伯以惊人的感觉力在乱石中穿行,他沿着一条干枯了的小溪来到一块隐蔽地,那儿有三匹骡子。露茜骑了一匹骡马,老人上了马,侯伯骑马带路前行。

对于不了解自然的人而言,这种崎岖山路一定会让他们望而却步。小路一边是悬崖峭壁,怪石嶙峋;一边是乱石丛生,无处下脚。中间,只有这条崎岖的小径,小径窄得只能容一人穿行。即便如此,逃亡者却满心欢喜,因为每走一步,就远离魔鬼的手掌一步。但是,他们很快发现危险并没有解除。当他们行至山路中最荒凉处,露茜失声惊叫起来,在一块俯临小路的岩石上站着一个哨兵,他发觉有人来了,便一声喝问:“是什么人?”“前往内华达的旅客。”杰弗逊·侯伯应声答道,一边握住鞍旁的来福枪。他们能够看见单身哨兵手指一直停留在扳机上,两眼下望,似有些怀疑。哨兵又问道:“经谁准许过?”费瑞厄答道:“是四圣。”他知道摩门教中四圣是最高的权力代表。哨兵叫道:“九到七。”“七到五。”杰菲逊·侯伯马上回答说,他记起那两个人所使用的暗号。

哨兵终于说:“可以走了,上帝保佑你们。”闯过了这一关,路便开阔起来,马可以小跑前行了。回头还可见那个哨兵在站岗值班。但是,他们毕竟闯过了最后一道防线,曙光在前了。

十二、复仇的天使

整个夜晚,他们都在曲折复杂的山中小路上穿行,迷了好多次路,好在有侯伯指引才重归正路。天亮了,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幅既荒凉又壮观的奇景。山披银装,绵延数里,红妆素裹,分外妖娆。但山路两旁的突兀的怪石好像是悬挂在他们的上空,似乎只要一阵风就会吹落,压住他们。这可不是无来由的恐惧,树石滚落的事时有发生。他们刚开始动身,一块巨石便轰然滚落,简直地动山摇,马都不免惊跳起来。

当黎明来临,群山接踵出现在眼前,所有的山峰都随着出世的太阳亮丽夺目起来,这景色使他们信心大增,精神大振。他们在一个有水的谷口歇下来,饮了马,并匆匆地用了早餐。露茜和老人想休息一会儿。可侯伯却坚持马上离开。他说:“此时,他们很可能正在追踪咱们,时间和速度就是成功,只要顺利到达卡森城,想休息一辈子都没关系。”

整整一天,他们都是在山路中马不停蹄地逃亡。傍晚,他们估计离开犹他差不多三十英里了。夜晚,他们在一个避风的悬崖下休息下来。为了取暖,三人紧靠着休息了几个小时。只是稍事休息,天还未亮,他们便又动身了。他们始终没发现有人追踪,以至侯伯以为他们已经虎口脱险了。但他丝毫没有感觉到魔爪正在黑暗之中伸向他们,而且很快击溃他们。

他们出逃的第二天中午,所带的食物便为数不多了。但这并不能难倒侯伯,因为他可以捕食飞禽野兽,以前他就是常常用那支来福枪猎取食物的。他找到了一个隐蔽处,生起火来取暖,这毕竟是在海拔五千米的高山上,寒冷刺骨。他拴好骡马,准备出去打点东西吃。告别了露茜,他便背枪出发了,回头还能看见老人和少女在烤火。

他走了两英里左右,一无所获。但周围的一些迹象表明,这一带一定有野熊。他一直搜寻了两三个小时也徒劳无功。正打算空手而归,忽见远处山岩上站着一只样子像羊、长着巨角的野兽,这个“大犄角”很可能是在为兽群站岗值班。幸好它是背对着侯伯的,因此它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存在。他慢慢趴下,慢慢瞄准后放了枪,野兽应声倒地,挣扎了几下,便滚到谷底去了。

野兽太重了,侯伯根本背不动,他只好割下来一只腿和一些肉。这时天色已晚,他可以满载而归。但一转身,他便意识到他已经迷路了。开始时为了猎食野兽越走越远,已经远远超过了他所熟悉的范围,要认得所走过的千百条路径简直是不可能的。他沿着一条小沟行至一条涧水边,他来时没见过山涧,于是他肯定自己走错了,转来转去,仍然找不到归路。天已经黑了,他终于走上了一条熟悉的小路。月亮还未升起,小路崎岖不平又黑暗异常,想不再走错也很困难,再加上侯伯奔波一天,劳累不堪,身负重物,更加步履维艰。但他一想到每走一步便距露茜近了一步,还有可以维持几日的食物,就又充满了无穷的力量。

他终于到达了两个亲人所驻留山谷的入口处,黑暗之中他仍能分辨出隔断人口的山石的大致轮廓。他此时想着焦急期盼他的人们一定望眼欲穿了,毕竟,他外出的时间已经近五个小时了。他一时兴起,吹起了口哨,借着山谷的回音告诉他们,他回来了。他停下来听回音,但除了他自己的回音外一片死寂。他又吹了一声,更加嘹亮悦耳,可仍没有别人的回应。他开始慌乱起来,内心涌起一阵莫名的恐惧。他不顾一切地跑了起来,千辛万苦猎取的兽肉也丢在一旁。

他刚转过弯,便看清了眼前的景物,先前他生的火还在微微闪亮。但是非常明显,他走后没有人照看过。烤火的人已不知去向,连马匹都不见踪影,他的恐惧瞬间变成现实,一定是在他走后降临了突发的灾难,他们无一幸免,踪迹全无。

突如其来的意外惊得侯伯目瞪口呆。他如五雷轰顶般被震得支持不住,险些跌倒在地。但他毕竟是坚强的,很快恢复了常态。他把一段未熄的木棒吹燃,借助亮光仔细勘查周边的情况,他发现地面上是一片凌乱的马蹄印,一定是追踪的马队接踵而来,而去路是转向盐湖城了。那么他的两个同伴被掳走了吗?他险些肯定了自己的猜测,但当他的视线转到一个地方,他不禁毛骨悚然了。在火堆旁不远的地方有一堆隆起的红土,这是先前所没有的,好似一个新掘的坟墓。他走近一看,发现上面安插着一支木棒,中间夹着一张纸,上面草草地写着几个令他惊愕不已的字:

约翰·费瑞厄生前是盐湖城的居民,死于一八六〇年八月四日老人就这样离开了人世,而这几个字竟然成了他的碑铭。侯伯又到处搜寻,却没有发现第二个坟墓,很显然,他心爱的姑娘没有逃脱魔爪的追踪,被掳回去做长老儿子的小妾了,这真是天命注定。当这个小伙子意识到他回天无力时,他真想与老人一起长眠于此了。

但最终他的一种希望战胜了绝望。他既然已经毫无生活的希望,便要用一生去报仇雪恨。他做事向来有决心有毅力,报仇也如此。这种复仇心可能是在他和印第安人相处的日子里学来的。他久久地站立在孤独的火堆旁,感觉到只有酣畅淋漓地报仇,并亲手杀死仇人的快乐才能使他舒心快慰。对此,他已下定决心,誓不回头。他的脸因极度的仇恨而扭曲变形,狰狞可怖。他蹒跚着去捡回遗失的兽肉,并重新生起火堆烤起肉来,把烤好的可供维持几日的兽肉包起来。他已精疲力竭,但强烈的复仇心支持着他一步一步地走了,回去。他沿来时的路,不知疲倦地走了五天,直走得脚踝红肿,疼痛难忍。夜里,他就在乱石间稍事休息,天不亮便又挣扎而起,继续赶路。第六天,他终于回到了鹰谷,这是他们开始逃亡的地方。他向下俯视,摩门教徒们的房屋田舍清晰可见。但现在,他已经面黄肌瘦,疲惫不堪了。他倚着来福枪,内心涌起对这个城市的无限仇恨。他仔细观察这座城市,发现一些主街上挂着一些节日的旗帜和标志。他正在暗自纳闷,只见有一人从远处策马而来,渐行渐止。侯伯认出来人是一名叫考伯的摩门教徒,侯伯曾帮过他几次忙,所以,侯伯叫住了他,打算向他询问露茜的下落。

他说:“我是杰菲逊·侯伯。你忘记了吗?”这个摩门教徒带着无法掩饰的惊恐望着他。的确,这个衣衫不整、面容凶狠的流浪汉,不会让他把此人与从前英俊潇洒的年轻猎人联系到一起。但当他认出此人确为侯伯时,惊恐代替了惊异。

他随即惊呼:“难道你疯了,怎么又回来了!如果有人发现我与你在一起,我的命也要没了。四圣已下令缉拿你,因为你帮费瑞厄父女逃跑。”侯伯诚恳地说:“这一切我都不怕,我只求你一件事,考伯,看在咱们是朋友和上帝的份上,你回答我的问题。”这个摩门教徒不安地问道:“什么问题?赶快说,连石头和大树都长着眼睛和耳朵呢。”“露茜·费瑞厄怎么样了?”“她昨天和小垂伯结婚了。喂,站稳些,当心别摔了,你怎么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呢?”“别管我,”侯伯有气无力地说,他面色惨白,颓然坐回石头上,“我没听错吧,是结婚了吗?”“是的,就在昨天,你没看见街道上挂着旗吗?小垂伯和小斯坦杰森还为此发生争执呢,他们都去追踪父女俩,斯坦杰森还开枪打死了她的父亲,所以他坚持要娶她。但四圣会上,由于垂伯家势力大,所以先知把露茜判给了垂伯。但无论谁娶了她都不会长久的,昨天我见她面如死灰,简直不像个人了,恐怕活不了多久了。喂,你要走了吗?”“是的,我要走了。”杰菲逊·侯伯说着站了起来。他的神情冷峻无情,眼睛里迸射出锐利的凶光。“你去哪儿?”“你别管。”他说罢,便背起武器,走下山谷,一直走到人迹罕至的地方。这里野兽出没,但侯伯已变成最凶残的野兽了。

考伯的话果然兑现了。也许是目睹父亲的惨死,也许是被逼成婚心怀怨愤,可怜的露茜一直郁郁寡欢,不出一个月,便忧伤而死。他的丈夫对她的死并不伤心,因为他已经得到了费瑞厄的财产;他的一些妻妾却对她颇为同情和悲伤,并按习俗,在下葬前为她通宵守灵。

次日凌晨,她们围坐在灵床边,忽然房门大开,一个形如野人的汉子闯进门来,他不顾吓得缩成一团的妇女,径直走到曾经冰清玉洁的他的心爱的姑娘的遗体旁,弯下身来深情而虔诚地吻了一下她冰冷的额头。然后,拿起她的手,取下了她的婚戒。他怪叫着说:“她绝不可以戴着这个该死的东西下葬。”人们还没来得及行动,他便很快地消失于视线中了。这突如其来的怪事简直让人难以置信,若非露茜作为新娘象征的戒指不翼而飞,就连守灵人都会怀疑自己的眼睛是否发生了幻觉,更甭说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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