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752700000002

第2章 申请和受理

第一节申请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第二节受理

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同类推荐
  • 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本书浓缩了日常生活中离不开的法律小知识。涵盖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投资创业、经济生活、人身权益等领域。
  • 爱有法度:王洋律师解析家庭纠纷20例

    爱有法度:王洋律师解析家庭纠纷20例

    本书精选了在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节目播出的,由王洋律师主讲的二十个案例。这二十个案例以家庭为主线,分成四个篇章:第一篇、《宝贝别哭》,讲述了,当夫妻关系出现裂痕,孩子的身心遭受重创,该如何救赎?第二篇、《当爱已不再》,讲述了,当海誓山盟灰飞烟灭,该如何面对已经死亡的婚姻?第三篇、《钱与情的博弈》,讲述了,当物欲战胜了情感与责任,该如何从金钱与情感的纠结中突围?第四篇、《越界的恶果》,讲述了,当旧爱被新欢所替代,该如何避免出轨的恶果?
  • 公民的责任与权利:中小学法治教育漫谈(创建和谐校园16本)

    公民的责任与权利:中小学法治教育漫谈(创建和谐校园16本)

    对责任的理解通常可以分为两个意义。一是指分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二是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教师个人不能任意选择,也不能自行放弃,而且权利和义务具有交叉性,如教师教书育人既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学校是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义务的社会组织,属于教育法调整的重要对象。我国是一个法治的国家,公民享有基本的权利,但权利与义务并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我们也要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本书就是从公民的权利与责任出发,让广大青少年更好的了解自己能做什么,要做什么,应该做什么。把我国的法治发展推向更好的发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诉讼法的理念与运作

    诉讼法的理念与运作

    法学是追求正义的学科,而程序是保障公正的前提。本书从法讼理念的角度,以诉讼法的基本理论为基础,紧密结合我国诉讼法实践,对诉讼法的理念与运作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反映了诉讼法学术界讨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反映了我国司法改革的最新动态和成果。兼具理论性和操作性,是一部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学术专著。
热门推荐
  • 世事一场梦

    世事一场梦

    世事一场大梦,谁能分辨是梦是醒?林夕从记事起,每晚都会做同样的梦,直到那天他跟随父母,回到故乡,他做了一场不同的梦,梦中的事在第二天一一发生,此后他的梦似乎成了某种预言……
  • 十荒天下

    十荒天下

    后山之中,一个少年正在努力修炼着自己的拳法,却让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少年杜炎偶遇剑杆。家族中,处处受欺凌,到最后,一大批不可敌的人由着自己家族的二哥带队,来到达赫拉镇……
  • 白色眷恋

    白色眷恋

    因为不满皇马6比2的比分,中国青年律师沈星怒砸啤酒瓶,结果电光火石间,他穿越成了佛罗伦蒂诺的儿子,且看来自09年的小伙子如何玩转03年的欧洲足坛
  • 青春狂潮

    青春狂潮

    青春在即,如果不好好珍惜,是不是就错过了。在她的生活中会不会有许多帅比?“江浩学长,你现在在哪里呢?”......“景灿学长,我......”
  • 都市龙炎

    都市龙炎

    小羊第一次创作,写的不好请大家不要见怪。书里面的东西不具有真实性,叶子龙曾是让世界各国特种部队与杀手界闻风丧胆的兵王,为兄弟,他可两肋插刀,为亲人不惜血溅五步,他性格嚣张,痞里痞气,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各路女神为他痴狂,深入都市的他是怎么在这繁华的都市上演属于他的热血人生对的呢?
  • TFBOYS我爱你

    TFBOYS我爱你

    她和他是青梅竹马,可是她却被迫离开了他。直到5年后,她又重新回到了那个地方,她是否能找到他呢?
  • 位面之门

    位面之门

    贵而无位,高而无民,且看一个小小道士如何再血腥大陆一展身手,看他不经意间吹出一丝波澜。棋在局外,方知胜负,然而时空的秘密又有谁能解读?爱情是否可以虚无缥缈,时空是否可以颠覆现实,朋友、敌人是否可以瞬间改变?风生水起又将揭露怎样一个惊天的远古秘密?让我们一起走进血腥大陆。
  • 你好路先生

    你好路先生

    路千逸:我就问你最后一句,你爱不爱我。“我……”路千逸:我知道答案了。“路千逸你混蛋,坚持这么久了就打算放弃了吗!”路千逸离开的背影一震:我累了。“我爱你。”路千逸的依然背对着我却不说话。“我们去领证吧”路千逸的声音十分清冷:你是公众人物,这里是公众场合。“我是认真的,对,李思嫣爱路千逸,很爱很爱……”眼泪流了出来。
  • 独家男神帅帅哒:老公520

    独家男神帅帅哒:老公520

    结婚前,他最爱逗弄她,她被他说成暴力女,她总会回他一句恶霸,别惹我!他们,不是冤家不聚头。结婚后,她成了他的心头肉,她被他宠的没节操。她是他的老婆,他是她的老公。他负责赚钱养家,她负责貌美如"花"!她花完一个亿,那就再给她十个亿,一百个亿!无数个亿!让她花一辈子,如果不够,他把自己也送给她好了。因为,在他的世界里,她只要开心就好,怎样都无所谓。在她的心中,他是她最重要的人,因为,每次闯祸后都由他负责买单。只有她知道,每一次买单都包含他浓浓的深情。
  • 神秘公主的腹黑王子

    神秘公主的腹黑王子

    她,原本是一个千金小姐,她不知道自己的身分,只知道她是个千金小姐;他,有一次偶然的遇到她,不知不觉的爱上她了,后来他才知道她的神秘身分。他,会和她一起走,还是分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