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
青山环绕,碧水长流,这七狄村是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地。山脚下的一方平原上,一个健壮的小伙子挥鞭赶着牛儿们,领头牛背上坐着一个的女子,一到这里,女子不顾淑女的仪容,脱下鞋子把雪白的小脚放进清凉的水中。小伙子微微一笑,坐在一块空地上,看着牛儿们吃草。这里是圣城东部,这个村子叫四冕村,女子的名字叫李承晓,而跟她一起放牛的那个男孩叫平安。其实她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她不知为何就穿越了时空,收留她的便是平安家,平安家里只有他和他的奶奶,奶奶叫阿婆。最开始我还在想办法穿回去。可后来…唉,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回不去了,那就告别我的抽水马桶吧!
边用脚荡着水,边想一些新招来为阿婆家挣点钱。毕竟,这里的人还比不上她这种计算机时代的灵感。虽然刺绣不会,但画画总会吧,她画过非常实用的围巾帽子,然后让阿婆做,没想到第一次就挣了将近他们3个月的生活费,让阿婆家的生活水平有了提高。“李姑娘?李姑娘?”略带有磁性的男声萦绕在我的耳际。我转过头:“平安大哥?”平时我都叫他平安大哥,而我一叫他的脸就会红。
平安脸一红,说道:“我们回家吧?”我不想穿鞋,索性直接坐在领头牛背上。话说还有一件事有点怪:我的长相竟和前世不一样,可历届穿过来不都是不变容貌么?虽然对自己另一个外貌有些陌生,但不至于反感,现在的脸也不算难看吧。
平安的家很简单,却很温馨。领头牛慢慢悠悠走到门口,我穿上鞋,跑进屋子,看见的坐在桌子边的花白老人,我抱着她,甜甜的叫着“阿婆”。阿婆放下手上的针线活,慈爱的看着我,说道:“你这丫头,针扎到你你就稳当了。”
“嘻嘻,”我俏皮地向阿婆吐着舌头。说实话,阿婆很像我奶奶,所以我很爱阿婆。
阿婆抚摸着我的手,说:“晓晓(我希望阿婆这么叫我)明天是庙会,你去逛逛吧,你还没见过这里的庙会呢,让平安陪你去。”
我轻轻的把头靠在阿婆的肩上,头轻摇:“没关系,我想跟阿婆在一起,庙会什么的不重要。”其实我是想去的,可哪有那么多钱逛啊?
阿婆好像看出了我的意思,从怀里摸出一个红布包的包,说:“这是你挣的2两银子,你拿去…”我把包又推了回去:“阿婆,这怎么行!”
“本来住在您家就已经给您添了麻烦,哪里还能要您的钱。”
阿婆微微的变了变脸色,正言道:“晓晓,你叫我什么?”
“阿婆啊。”
如果这点钱你也不收,就别认我这个阿婆。
”阿婆好像生气了。我只好无奈收下,“平安大哥每天有好多活要干,我自己去就行了。”
可谁曾想到?因为这次庙会,李承晓的穿越戏,才正式开始!
每月的十七是四冕城中的庙会,庙会这一天无疑是最热闹的时候,就算是逛惯了所有商场的我也是一阵好奇。左挑挑又看看好多新鲜的小玩意儿,可左右衡量下没有买,毕竟在阿婆家这些东西中看不中用。走了一半,累得要死,便找了一家馆子要了杯茶,安静地喝着,顺便听着外面的动向。我还是小看了庙会的魅力,馆子里差不多都坐满了,有的还得一个桌子两拨客人。
“姑娘请问,我能否暂坐些许片刻?”声音很近,我下意识的抬头望去,只见一个帅的不能再帅的美男站在我面前。先是一愣,后满脸微笑的打量着我。虽说一身清素的服饰,可看得出是一个大家子。出门在外,还是少惹事为好。我微微点头,他要了壶酒,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又似乎在等人,我们自顾自地喝着,也不说话,可我总感觉他在盯着我脸看,下意识的摸摸脸。
看着我的动作,那名男子不禁莞尔,她一定是一个很可爱得女孩子,可为什么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不一会又来了一个妖男,和之前坐着的不同,妖男看见这边就走了过来,爽朗的笑声和超赞的人皮让周围好多春心女的眼神贴在了他的身上,妖男拍了拍他的肩,道:“老孟还带个姑娘来逛庙会啦?”
“别费话。我占了人家姑娘的地方等你来了。不好意思,他就这样。”最后一句是对我说的,我微笑摇摇头,表示自己并不介意。
妖男坐了在我对面,也是若有所思的看着我的脸。沉默了好久,坐在我旁边的男人问:“那个…姑娘,之前我们可曾见面?”
我刚来几个月,门都没出过,能认识谁?我摇摇头。
“姑娘,”妖男嬉皮笑脸的问,“不知姑娘芳名?”
“我姓李名承晓。”
妖男妖娆的一笑:“呵呵,人和名字一样美,”脸微微一红:“过奖。我还有事,先走一步。”我像模像样的欠了欠身,接着逛庙会。
剩下的二男有些沉闷,妖男说话了:“老孟,是她么?”叫老孟的那个人沉默不语,妖男也没想让他一定说些什么,又自顾自地说:“子忠可怎么办啊?而且老孟你没发现什么问题么?”老孟看向他,“她为什么又活过来?为什么她姓李?反正这事得告诉老四去。”老孟点点头。在思虑这某事…
我现在唯一对庙会的想法除了挤还是挤,真搞不懂为什么都挤得跟杆子似的为啥非得来看庙会,虽然庙会比平时东西要全,给阿婆和平安大哥买了点东西,自己也没什么需要的,也就没买什么。
正当我准备回家的时候,一只大手拍在我的肩膀上,随即一道猥琐的声音传来:“妞,转过来让本少瞧瞧。”我叹了口气,身子并没有转过来,说道:“公子,小女容貌恐不能入您法眼,恕我还有事,先行一步。”可搭在我肩膀的手却没动,我没动,他却绕道我前面,我才看清他的脸,我终于知道什么样的脸才叫不入法眼了。
忍着呕吐的冲动,只是瞥了他一眼,欲绕过他们。我向来不是惹事的人,可真有不要脸的就别怪我了。左手不留痕迹的一颤,一个纸包攥在手中,这是我现在唯一能保命的东西--毒。这些毒药是我平时的一个小发明,虽说不如那些练毒大师,但最起码微沾即死。曾经王大妈加的大黄(一只狗),就因为吸进了一些,现在只“爱”牛。
“你还有事?”我不耐烦的道。谁知他不怒反喜,我有点怀疑他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他拿出五腚金子,略有些得意的道:“还请小姐到寒舍一聚。”说完,他身边的几个貌似仆人的几个男人一把把我钳制住了。我微怒道:“你干什么?快放开我!”那个少爷猥琐的笑着:“我就是喜欢这种有个性的女人,把她带走。”说完就大步朝前走去,仆人跟着他。我还没等呼救,就觉得后颈一疼,便什么也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