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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午后的阳光,暖洋洋的叫人没有半分抵抗力。

宽敞的房舍,偌大的落地窗,阳光充斥了整个大厅。偶尔有风袭来,亚麻窗帘上便生了涟漪。墙上挂了大幅的油画,开到浓艳的向日葵,色彩绚丽到叫人误以为是出自大师之手。边角上绘了精致花纹的壁炉,里面堆放着排列整齐的木条。一只蒲团安静摆放在一旁,肥硕的猫儿趴在上面,发出甜蜜的鼾声。

房里很安静。

柔软的沙发,木质地板上泛着微弱的光。一杯红酒,几本泛黄的日记,身形修长的男人靠着沙发坐在地板上,白衬开了三两纽扣,露出精致的锁骨。亚麻质地的长裤直抵脚踝,赤足,慵散里有着致命的性感。

当男人垂首时,额前坠下三两碎发,于是,那一双细眸便也迷离起来。

电话突兀响起。

“舟平哥,是我。”

久不曾起身,电话自动进入录音模式。成熟稳重的嗓音,字正腔圆的国语,在这异国他乡里,如同那突兀响起的铃声一般叫人心头一颤。

“你,过得如何?我没别的意思,只是,突然间觉得,要给你打一通电话。别笑我。”

男人没有动。

“那个女人,昨晚死在公司。心脏病发,据说,送去医院时直接进了太平间。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居然在听到她死掉的消息时笑了出来。算起来,她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呢。她生了两个儿子,临死时,最后见到的,却是不相干的公司员工。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恨她,还是该可怜她。”

男人稍稍动了动,很快,又静止不动。

“哥,昭唯哥,那个从未谋面的父亲,还有她,我全部的亲人,都死了。现在,只剩我了。房子突然变得大了,也空,看得我心慌。所以,下个月,我准备搬家。已经选好了一所小房子,只有一居室,住我一个人,刚刚好。我不打算告诉你住址了,或者,不,是肯定地说,我不想再跟你联系了。”

男人垂在身侧的指不着痕迹地颤了一番。

“很抱歉。我知道自己的懦弱,可是,我已经累了。舟平哥,我不想再与过去有任何的瓜葛,而你,就是那个时刻提醒着我过去的人。所以,我不会再跟你联系了。如果,如果有生之年还能再见到你,我猜,自己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你。”

不明意义地轻笑,继而,便是叠串的咳,连带着声音都嘶哑。饶是如此,那人却不肯就此挂了电话,依旧坚持,无意义地坚持。

“你信不信灵魂?这个世上,有灵魂?我不信,从来从来都不信。我只知道,死亡就是结束。可是,我错了。舟平哥,十年了。我用十年的时间来让自己努力生活,拒绝回忆,抛弃所有可能的念想,每天里不断提醒自己,哥病死,昭唯哥出车祸,这个世上,没有一个叫JoeLink的女人存在过。我过得很轻松。世界上有很多人认识Phoenix,他是个Model,uper—model,他是个光鲜亮丽的人,生活在镁光灯下,世上最幸运的家伙。可是,我发现,自己错了,错得很离谱。他是个可怜虫。我,是个可怜虫。”

男人动了动指,端起了那杯俨如猩红的酒。

“十年里,我忘记了她的存在,不,我抹煞了她的存在。直到,昨天夜里。我做梦了,一个色彩斑斓的梦。她站在我面前,洗到发白的衬衫,破旧的仔裤,草编的凉鞋,面色苍白,瘦骨嶙峋,眼睛却晶亮到像是快要烧灼一般。她对我笑,露出一口瓷白的牙。她说,小北,从此,你要一个人生活了,努力地活着。她说,小北,再见。”

突兀的停顿,亦如突兀响起的铃声。电话的那端,隐约夹杂着模糊难辨的哽咽。男人举了杯眼前,眼前,便成了血红。

“然后,我醒了。我站在客厅的中央,手里还攥着画笔,面前,是一副画到一半的油画,她的背影。知道我在客厅里看到什么了吗?堆满了画像的客厅,她的正面侧面背面,她笑的哭的睡着的模样。全部,都是有关她的画像。我终于知道,原来,这十年里,我习惯了夜游,然后,在无人的客厅里用画笔一点一点勾勒她的模样,天亮时再封了门,一并封了自己的心门。你相信吗?该是不信吧,呵,这种事,我都不肯信,你又怎么会信呢?”

长久地沉默,久到男人以为电话已经挂掉时,那边又传来了声响。

“天亮后,我便接到了德川家的电话,也才知道,那个女人,在夜里死掉了。而我,开始确信,原来,人死之后,真的会有灵魂存在。整整十年,她从不肯走进我的梦中,却在那个女人,这个世上我唯一的亲人死去时,出现在我面前,给我打气,让我好好活。原来,这十年里,她从来没有离开过。人家都说,心事未了的人是不能重新进了轮回转世做人的。哥也好,昭唯哥也好,他们从来不曾出现过,只有她。我不敢想,这十年里,她的灵魂是如何走下来的。不得安息,日夜飘荡,仅仅是因为放不下。她一定看到了我这十年的生活,所以,才放不下,是不是?舟平哥,我太残忍了,对不?用这种行尸走肉一般的生活折磨自己,也折磨着她。所以,我想开了呢,呵,我该放手了。当你听到这通留言时,我已经离开了。搬进那所只能容忍一人存在的小房子,然后,努力地活。她跟我说了再见,现在,我也要对你说。”

“沈舟平,再见。”

“滴”地一声,是电话挂断的声响。男人终于有了动作,那动作,也不过是将举到眼前的酒杯送到唇边。苍白的脸色,唇却鲜红,红得似血,红得比那杯中酒,更甚。

平地生的一阵风,撩起亚麻的窗帘,也一并掀起了日记的扉页。泛黄的纸张在风中急急翻动着,噼啪作响。男人微怔,转而放下杯拿起了最上面的日记。俊秀的字迹,如同人一般,有力,深刻。男人下意识翻动着日记,直到苍白的脸上多了一行湿热。

十年,可以很短,短到弹指一挥间。也可以很长,长到做完所有的事。比如,掏空心。比如,寻一处漂亮的居所,有精致的壁炉细腻的木板,大蒲团,懒猫咪。

比如,赎罪。

而在空闲时间里,亦足以将那人留下的八本日记刻到骨子里。

干净的纸张,上面用隽秀的钢笔字迹细细讲叙了一个女人平淡乏味却又真实到骨髓的一生。曾经藏在卧室床榻下的一只破旧皮箱,里面的所有,是一件洗到脱色的白衬衫,一个手提,一张银行卡,一盒磁带,还有,八本日记。那个女人的全部。

于是,十年里,男人能做的事,便只有两件。找一所女人向往一生的房子,看完女人的日记。

人呵,大抵是种奇怪的生物。有了经历,有了感想,甚至,有了恶念,总要迫不及待地记录下来,唯恐那些个能说的不能说的会随着死亡烟消云灭。

男人却从未有过的愤怒,愤怒着,为何,所有的真相假象都要在记录中昭示天下。

血淋淋的真相呵。

可是,男人无法抑制自己翻开日记的冲动。

于是,之后的时间里,男人要做的事,便再多了一件。

赎罪。

八本日记,记录十年光阴。缺失的两本,或者说,缺失的那两个年头,男人知道,是在那人坠楼的那日开始,到安稳的小城生活结束,她被迫回到现实中来为止。八本日记,男人日日看,夜夜看,看那样一个坚强隐忍却又脆弱不堪的女人,一只自喻为蜗牛的女子,如何在煎熬中走到生命的尽头。

而现在,男人手里握着的,是第一本。已经摩挲过太多次的纸张,边角里已经破旧不堪,其中的文字,已经深深刻进了男人的骨髓。男人却还是魔怔一般翻到了看过无数次的一页,倒背如流却每每扼杀呼吸的一页。

那一页,是一场美丽错误的开端。

“高考前的最后一天,一如往日。”

只是个开端,男人已经哽咽到无法自持。

高考前的最后一日。

一如往日。天蓝得叫人心慌。整个校园都沉浸在解放前的混乱中,所有人都为了那即将宣判命运的日期疯狂。而我,无聊到快要发霉。好笑吗?炎炎夏日里一只要发霉的蜗牛,的确好笑。三年,我在这所学校,装作正常人一般过了三年的正常生活。假装自己活得轻松,假装自己没有背负山一般重的债务,假装自己,会有美好的未来。

我想,自己是因为天太热,所以才会有了这种无聊的感慨。我是谁?连乔。连之乔的女儿,债务的背负者。已经偷来了三年的幸福时光,哪里还能继续睡呢?多么好笑,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也学会了在日记中哄骗自己?大学,怎么可能会是我这种人的归宿?

连乔,你应该放聪明点。你是个穷鬼,没有资格去读书,更没有资格恋爱。

可是,我爱上他了。

一眼,呵,多么棒的一见钟情。即便提醒自己千百次,还是像个傻子样一头栽了进去。他坐在琴房里,坐在我只有在梦中才敢触碰的乐器前,弹着我最爱的曲调。我知道,他不是为我弹奏,因为我不配。可是,我还是动心了。他是那么的美好,好到让我挪不开视线,却又不敢踏近一步。

我怕自己会亵渎了他。

甚至,在某一个时刻,我还生了贪念。如果,如果上苍肯开恩,就让我接近他一步,只,只是守望着他,该有多好。我确定,自己,会用一生来守望。

三个小时后,他进了病房。我能做什么?我只恨不得把全身的血都给他。他不能有事,我卑微地祈祷着,希望上苍可以满足我这唯一一点奢求。

我要守护着他,哪怕只是远远地看着,也要去做。所以,我不能回到深山里。如果回去了,那么,此生,我肯定,此生,就没了再看他一眼的机会。无论如何,我要努力追上他的脚步。

我爱他。

“身体似乎有些不受控制。果然,还是因为血输太多的缘故吧?还有一个钟头就要考试了,我要撑下……”

男人猛地撇开日记,身子剧烈颤抖,溃不成声。

“乔乔,乔乔!”

撇开的日记上,那一页的末端,是钢笔划出的长线,力透纸背。那句撑下去,终究,少了最后一个字,变成分裂的空白。

房里很静。

这栋孤单伫立了十年的房子,有着那个女人所有的梦想,却只有一个叫做沈舟平的男人孤单守护。十年,短暂却又漫长的十年,可以让人彻底崩溃的十年。

男人重新端起了杯。装满猩红的杯,随着男人的动作生了一圈一圈的涟漪。泪痕犹在,男人却笑,十年里唯一一次轻松的笑。

“我让你难过了十年,这十年,我赔给你。今天是最后一天,乔乔,等我一起走。”

仰头喝尽杯中物。

陡然坠地的杯,底部有暗色的粉末沉淀。男人缓缓靠回沙发,发丝后,那双被寂寞悔恨充斥了十年的双眸终究轻松阖上。

沈舟平似乎回到了二十年前的炎热夏日。

余晖下,修长身影顿在门边。风来,发丝凌乱,白裙飞舞似轻蝶。

一眼,情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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