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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30女人

他拍拍腰间暗藏的芙蓉王的烟,不是假的是真的,不过进货很便宜,卖出的差价自然很高,可赚的利润自然可观。倒墓葵边拍着腰间的烟边走进了男号卫生间,里面烟雾缭绕飘于上方,倒墓葵敲着蹲位隔板问兄弟要烟么?

“当然,来一根。”

“要来就来一条芙蓉王的。”倒墓葵从下面的缝中递出一根。

“怎么上面写的不是芙蓉王?”

“你是知道的,这市面上是没有芙蓉王的。这是为了方便掩人耳目。”

“幸好我抽过芙蓉王,确实是,不错,多少?”

“市面上卖一千三百多,我卖你一千。”

“九百。”那边闷哼道。

倒墓葵自然说成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倒墓葵用芙蓉王卖出的钱买了一瓶西凤酒,坐在另一个灰暗的角落自吹自饮的观察着野人似地方克。我可没工夫跟着他瞎混,其实我也很想像方克一样醉他一阵子,可是自己

有太多的羁绊和不喜欢喝些烈性的烧酒。

阳仔说一个人不光是为自己一个人活着,一个人的生命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你就得有责任好好地活着。

像方克这样的生活是种颓废的生活在许多人眼里,那方克的生命是不是完全属于自己了?方克有太多的故事和秘密,但倒墓葵不是很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时常出现在方克周围的神秘的芙蓉王。他就这么喝着,盯着,看着好几天也没有什么女人在醉鬼似地方克周围出现。

我们说她人来了,你却是喝醉的时候,可能还在你身边擦过呢。说的他现出一副遗憾的模样。倒墓葵穿着一身土色的风衣,衣角都已达到了脚面,没有人会知道他的风衣里面装的全是一条条改头换面的芙蓉王。

他坐到了酒鬼似地方克的对面。将嘴里的烟吹向方克说:“大哥,你要烟麽?绝对实惠。”倒墓葵抽的可不是芙蓉王。

“这里没有你的大哥,我只喝酒不抽烟。”

“我要烟。”是女人带着烟味的声音,倒墓葵便看到一位叼着烟,充满成熟魅力的美人。

他肯定这位是芙蓉王,因为她抽的是芙蓉王的烟,他非常的熟悉。

“胖小弟,你卖的什么烟?怎么卖?”

倒墓葵闻之说:“云烟,一百一条。”

“不好意思,云烟我可不抽,但是你的烟我全买了。”

倒墓葵在面对利益与生命的抉择时刻。本是全身的芙蓉王的烟此刻全部当做便宜的云烟卖出自然是亏大了本。但他知道芙蓉王要是知道别人再弄芙蓉王的烟,百分之九十九的概率是他死亡,因此他选择生命。此刻他还只能陪笑多谢这位美若天仙,充满成熟高贵气质的芙蓉姐姐。

我们说倒墓葵他喜欢上了一个可以做他姐姐的姐姐的女人。我们认为他是种爱美的喜欢。芙蓉王的那种外在高傲成熟的美是种艺术美没有人不喜欢,但像倒墓葵嘴上的爱觉得不现实。他要将这种不现实变成现实,因此他就天天去找方克,有方克的地方就有芙蓉王的影子。

方克永远是那种醉态的饮着他的西凤酒,倒墓葵就这样看着他喝酒,眼中有种喷火的感觉,此时一种熟悉的声音熄灭了他眼中的火。

“卖烟的胖弟,”是芙蓉王的招呼,“不会是专门来等我的吧。”

芙蓉王一如往常的翘腿抽着烟,烟永远是那芙蓉王气味的烟。

倒墓葵当然懂她的意思,上次把假烟卖给了她,说:“碰巧,碰巧,因为你只抽这种烟。”意思是不再卖假烟给她,不仅吃亏而且不敢。

“上次的烟处理在垃圾桶里?”

芙蓉王叼着烟轻笑:“好像是吧。卖得怎么样?”其实芙蓉王连碰都没有碰那些冒名的真芙蓉王烟。

“卖完了,很畅销。”

“胖弟怎么碰巧在一个酒鬼面前?也想做个酒鬼?”

“传说方克出现的地方总有一个女人的影子。”

“你不是来卖烟的是来找女人的?”芙蓉王笑着说。

“有些人就喜欢对神秘和飘渺的传说着迷和被吸引。”

“你觉得这个女人就是我?”

“你说呢?”倒墓葵装着不知道的口气说。

“你可知道他是谁?”

“会跳舞的方克?”倒墓葵仍然装着反问。

“我呢?”芙蓉王试探的再问一次。

“你是他的女朋友?”倒墓葵装着明白的问。

“他可没这个福分。”芙蓉王吐着烟,“这烟你没抽过?可爱的胖小弟?”

“可爱”倒墓葵喜欢,但“胖”他觉得很刺耳:“我很胖吗?”

倒墓葵听到了芙蓉王咯吱的甜笑:“比这桌子瘦。”

倒墓葵要的就是,:“这烟我没抽过,没钱进这样的好烟。”

“你呢,你是干什么的?小弟?”

倒墓葵很高兴没有听到胖字,同时很兴奋芙蓉王对他产生了兴趣。

“我卖烟的,哦,不,学生。”

“怪不得把烟卖给酒鬼。”

“有一句话叫烟酒不分家,没想到在他这里分了家。”

“酒鬼绝不抽烟,烟鬼绝不喝酒。”

“长教。难道学生在你们社会人的眼中就是那么愣头愣脑的?”

“毕竟你们涉世未深,经验少。”

“谢你买了我的烟。”倒墓葵说这话心里全部是苦水,离开这人跃光舞的舞吧。

又是个某一天,具体的日子倒墓葵记不清了,在同样的酒吧,同一张桌子上,坐下的还是原来的三个人。

倒墓葵说:“她只抽一种烟,芙蓉王的烟,我前天抽过。”

“哪抽的?”

“别的城市。”

“没有当假烟卖?”

“不敢。”

“你知道这个女人是谁?”

“芙蓉王钩虞。”

“胖弟,想怎么样?”

“我没有失望。”是倒墓葵的赞美和真诚的感受。

“干杯。”二人互相干了一杯。

“喝出了什么味道?”

“酒的味道。”

“你信不信这酒中还有一种味道,只有他一个人能品的出来?”

“相信。”

芙蓉王没有继续问为什么,也许她也相信。尽管她喝不出那个味道。

“你能不能喝出?”

“只有方克能喝出。”

“胖弟知不知道芙蓉王是干什么的?”

“听说她垄断了这个城市的造假卖假市场。”

“她为什么还没有进监狱,是不是很奇怪?”

“听说这个城市的市长也入了她的股。”

“胖弟想不想扩大销路?”

“想。”

“方克这个人是不是很神秘?”芙蓉王问。

“神秘。”倒墓葵知道钩虞想说什么就继续说“他永远只喝一种酒,西凤酒。他的右手

永远戴着那只短指的黑皮手套。”

“你想不想知道这只短指黑皮手套下藏着什么?”

倒墓葵其实不想,但是为了芙蓉王,他就说想。

芙蓉王说:“你为何不问我是怎么看出你会武功的?”

“不知道。”是不知道钩虞怎么会看出他会武的,还是不知道自己为何不问,倒墓葵自己都搞不清楚。

“你会什么?”

“金罩钟。”倒墓葵好像被催了眠一样,芙蓉王问什么他就答什么,他自己也觉得有点催眠。

“你就不想试一试?”

“试过了。”

“他的刀太锋利了?”

“我的金罩钟未练到家。”倒墓葵伸出了他的手指,指头上的脂肪被削掉了一块,此刻正滴着鲜红的血。血滴掉落进西凤酒里,西凤酒便成了红色的西凤酒,是被血给染红的。

倒墓葵一口闷,闷下了用自己鲜血染红的西凤酒。血染的西凤酒是什么味道,只有倒墓葵自己能体味。

“你可知道你为什么还活着?”

倒墓葵明白了芙蓉王知道了自己在卖冒名的芙蓉王的烟,由此可见芙蓉王的眼线太多了在这样的地方。但他不知道芙蓉王为何没有杀他?

“起初我还以为你是学生,不知道芙蓉王与方克的传说,现在看来你不应该活着。”

倒墓葵的额头已经沁出了汗,“你是怎么看出我会武功的?”倒墓葵还是问了。

“你捏碎了玻璃的一角。”在钩虞来之前,倒墓葵就与方克斗了一场。

他运起了金钟罩去揭开方克手上的短指黑皮手套,却被方可手中的刮胡刀片给削掉了一块肉,钩虞便看到了倒墓葵眼中喷火捏碎玻璃的一幕。

钩虞说现在有人与她抢占市外市场。

“你要我去除掉他?”

“死也要死得有价值。”

“这是重于泰山的死还是轻如鸿毛的死?”

钩虞轻笑:“你认为呢?”

“结果都一样,我总以为你们这些年轻人是不怕死的。”

“那是在血冲涌这头脑的时刻。”

在倒墓葵临走的时候,钩虞说不管是喜欢一个人还是爱上一个人,都是她的权利,不管对方是怎样的态度。这句话好像是一句没有说完的话,好像是对她自己说的,又好像是对倒墓葵说的。

在这个城市里,什么能证明冬季真正的到来?那就是下雪。整个城市大部分都是白的,映入人的眼球。什么能驱除这雪的寒意?倒墓葵选择了饮酒,饮得却是西凤酒,是他喜欢上了?还是自己能品出个什么味道来?他那肥胖的重量集于两足,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雪地上奔跑,这是为了去见一个人,同时是暖身,这个人就是芙蓉王要他去找的人。

室外尽管是白雪纷飞,寒风刺骨,但地下格斗场永远是热火朝天的战斗着,好像是纪念人类死去的原始的生命。

“一个喝酒的胖子在天台等我,没有我想象的那么胖。”

“你就是萧手,也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大。”

“你不会找我只为在这天台看雪吧。”

“我是来送死的。”

萧手当然不懂面前这位有点矮胖,穿着薄薄的衣衫,不停地饮酒来驱寒的大哥的话。

“看你的样子好像是去死的,但又好像没有必要让我看见吧。”

“芙蓉王让你停止市外市场的售假贸易。”

“我只不过是卖点羽绒服而已。”萧手用那裹着手套的手拍掉羽绒服上的积雪说:“何况她已将我销售的路子全部封杀了,而且我答应了有她我就不再踏入售假市场。没有必要再叫你来说一声。”

萧手当然就搞不清芙蓉王卖药的葫芦里装的是什么。

“她叫你来杀我?”显然萧手觉得这不符合常规,要杀也是暗杀,也不会这么明摆着叫人来杀。

“你得罪了她?”

“我是来送死的。”倒墓葵重复这句话。

“不见得你会死在我手上。”

两人就那么站在落雪中,倒墓葵的黑发已被白雪覆盖。他看到了剑气嗤嗤而来,这是因为天台上的雪被剑气荡开,形成笔直的线槽向他驰来。只见萧手那戴着手套的十指轻松地在空中弹动着,就像弹琴那样轻松的弹着。空中飘落的雪花变得更细小,尽管倒墓葵有金罩钟护体,跆拳道接应,两条肥厚的短腿不停的踢去袭来的剑气,毕竟他的功夫不到家,在二十招内被萧手的六脉神剑的剑气制住了穴道。

这场画面也被定格在一只眼镜里,是一支高度清晰地长筒望远镜。他们当然不知道会有人监视到这一幕。知道这一幕的会是谁?只能是芙蓉王派来的人,芙蓉王自然就知道了,还有一人是芙蓉王团队中的猎鹰。

萧手劝说倒墓葵离开芙蓉王加入他的地下格斗场。倒墓葵的回答是:我本就不受谁控制。萧手这下是真猜不透倒墓葵与芙蓉王之间什么样的关系了。

倒墓葵走后,萧手便接到了芙蓉王的来电,双方的对话就像一场交易的谈判。萧手可以得到市外市场的一半股份,这可是件巨大的诱惑,只要他能办成一件事。

萧手说:“我会把他的手剁下来送给你。”

芙蓉王说:“我只要他手上的皮手套,不要他的手。“”

一双手在鼓着掌,那是萧手的手,他觉得值得鼓掌,因为台上像疯子般的方克跳的舞确实太好。太精彩,有感染力,跳出的有种能让台下的人跟着模仿的力量。确实台下有很多人跟着他的舞蹈一起跳着。萧手就看着这疯人般的方克跳下台去拿钱买酒喝的场面,接着就像酒鬼般的趴在桌子上饮酒,此时的方克在他的眼里跟街上的乞丐没有什么区别。

萧手动了他的手,手上的指头,一道剑气由食指而发,射向了方克的穴道上,方克便趴在了桌子上一动不动。萧手想的是:得手的是不是太容易了。他想芙蓉王与他斗了这么多年,都未拿到方克手上的黑皮手套,而自己就这么一道剑气就解决了?也许芙蓉王看重的就是剑气点穴的功夫。

萧手伸出了他戴的封指的手套,去褪下方克的短指黑皮手套,在即将触摸的刹那,萧手便看到了一把刀,一把锋利的刮胡子的刀片。顷刻间手套的四个指头全部给削了下来,萧手的指头便漏了出来。

但手指头却没有被削掉,这是因为萧手戴的皮手套里裹得是一副铁手套,刀锋过后,萧手已轻灵的退出丈外。

有芙蓉王承诺的巨大的诱惑的条件,萧手会放弃吗?以他的性格是绝对不会的,但此刻他没有再动手的意图,因为他感到了一股强大的气势,是一种警告的气势,在这气势中,他没有出手的把握,若出手,他甚至怀疑明天的太阳会消失在他的眼中。你会在他的眼中看到那短指黑皮手套的指缝中的刀锋是凉的,萧手也觉得很凉,尽管他裹着很厚的羽绒服,尽管这酒吧里开着适温的空调,但他觉得身上在起鸡皮疙瘩,有点冷战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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